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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

资料来源:      日期:2018年04月17日 14:27     浏览量: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金波

成员:闵凡飞、张东晨、刘海增、刘  银、刘令云

2、复试专家组

成员:朱金波、闵凡飞、张东晨、刘  银、郑钢丰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工作包括导师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内容。

1、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的方式。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对考生综合素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2)创新意识及能力;(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4)前期从事科研活动的情况和科研素质;(5)外国语能力;(6)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

对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复试程序要求规范,整个面试过程应进行全程录像记录。

复试成绩中导师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各占50%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3)参与科研、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专利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等;(4)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说是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5)考生自我评价材料。面试结束后,各类证书原件由面试小组负责返还考生。

4、体检

参加复试考生均应参加体检,考生复试报到时,在招生学院领取“体检表”,并持“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表”交回招生学院。

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3)参与科研、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专利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等;(4)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5)考生自我评价材料。面试结束后,各类证书原件由面试小组负责返还考生。

6、其它

(1)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方式招生的复试和录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3)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三、复试资格及复试合格线

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44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导师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同等学力家是科目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2)*0.4

五、录取

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博士点的分布和考生的复试情况,在复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导师录取名额的要求为:根据学校实际,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人,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的当年指标。

没有合格生源(含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可在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调剂优先在当年有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中进行。经报考报考导师、考生同意后,由接收导师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提交《安徽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调剂只允许在原报考专业中进行。

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复试、录取资格。

六、时间安排:

4月19日上午8:00  参加复试考生报到。

4月19日下午10:00  复试。

4月23日 学院上报汇总表及有关复试材料。

七、拟录取名单公布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学院招生联系人刘银,联系电话0554-666864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