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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资料来源:      日期:2021年09月14日 20:19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1〕160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安徽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校政〔2016〕110号)(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推免领导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 长:夏邦权 闵凡飞

副组长:陈向君 刘令云

成 员:夏邦权 闵凡飞 陈向君 刘令云 刘海增 王庆平 邱轶兵 潘育松 李建军 程国君 周伟 胡标 储兆晶 刘松

负责学院2022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统筹做好推免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我院 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

2. 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 在本科前三年考试无补考科目,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15%。

(三)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推免基本条件

满足(二)中的1、2、3、4条件,在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负责制过程中,提前进入指导教师科研团队,经指导显现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经2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可放宽到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40%。

1.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及奖励办法(2015修订)》(校政〔2015〕81号)的规定,获得一、二、三级别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奖励;

2. 以第一作者且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论文;

3.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或者已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者外观设计;

4. 在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奖。

(四)申请本校直博生的推免基本条件

除满足以上推免遴选条件外,另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附件);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五)本校退役大学生申请推免条件

我校大学生在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满足(二)中的1、2、3、4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可放宽到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40%。

(六)本硕博连读学生申请推免条件

选拔的本硕博连读学生,年度考核合格并满足(二)中的1、2、3、4、5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及考核程序

(一)学院组织报名(9月13日-14日)

学院研究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召开推免工作动员大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 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毕业班辅导员)

(二)资格审查(9月15日-16日)

学院推免生领导工作组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及特长加分标准,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需要特长加分认定的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联系有关部门统一办理审核。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的认定,参照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执行,如有不符合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的不予认定;参军入伍服兵役(由保卫处认定)、参加志愿服务(由团委、学生处认定)、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认定)。

完成以上程序,学院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连同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候选人《申请表》,以及学生成绩单PDF电子版,于9月17日前由学院报研招办(行政楼203室,电话6668749)。汇总表电子版发yjszb@aust.edu.cn。研究生院审核汇总材料。

(三)考核选拔(9月18日-19日)

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候选人,组织考核选拔。考核分为思想品德考核、学业表现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学业表现考核。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业成绩按照候选人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成绩计算。

3.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团队锻炼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考核成绩组成。候选人的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占80%,综合素质考核占20%)。综合素质考核得分包括:科研成果和竞赛得分,最高累计10分;其他项得分,最高累计10分。

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总成绩 = 学业成绩(百分制)×80%+科研成果和竞赛得分+其他项得分

学业成绩按照候选人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的分数。

科研成果和竞赛得分按照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校政〔2016〕110号)规定执行,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6分:

① 获一、二、三级别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及以上奖励;

② 获各类体育赛事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

(2)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5分:

① 获一级别学科竞赛二等奖奖励1项(集体项目排名前二);

② 以第一作者在一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③ 获国家级体育比赛第4名1项;

④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3)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4分:

① 获一级别学科竞赛三等奖或者二级别二等奖励1项(集体项目排名前二);

② 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③ 获得国家级体育类比赛第5名1项;

(4)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3分:

① 获二级别学科竞赛三等奖励或者三级别学科竞赛二等奖励(集体项目排名前二);

② 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③ 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6名1项;

④ 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2分:

① 获三级别学科竞赛三等奖励1项或者四、五级别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集体项目排名前二);

② 以第一作者在四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③ 获体育类省级比赛第4名1项;

④ 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⑤ 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软件著作权1项,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1项。

(6)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1分:

① 获得四、五级别学科竞赛三等奖奖励1项;

② 获体育类省级比赛第5、6名1项;

③ 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其他项得分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分值为5分;参加志愿服务,国家级0.3分/项,省级0.2分/项,校级0.1分/项(由团委、学生处认定);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按0.2分/月加分(不足1月按1月计算,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认定);被学校选拔为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进入科研团队锻炼且考核合格计10分(由研究生院和学院认定)。

5.获得成果认定的有关说明:

(1)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但同一成果只能按照最高分积分1次;

(2)学科竞赛级别按照校政[2015] 81号文件及有关文件精神,体育类获奖级别按照校政[2015] 71号文件;发表学术论文需是推荐专业相近的论文,且论文级别由科研部认定;

(3)所涉及的成果均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在读期间获得;

(4)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发明专利受理证明、论文录用通知、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受理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体育比赛团体项目除外);

(6)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没有原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7)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6. 学术专长认定。

(1)学院将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认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为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本硕博连读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组长:夏邦权 闵凡飞

副组长:刘令云

组员:夏邦权 闵凡飞 刘海增 刘令云 王庆平 徐子芳 李建军 潘育松 程国君 胡标 周伟 邱轶兵

(2)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有加分项同学,需要对加分成果以PPT形式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术专长审核答辩时间定于9月17-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从严把握。

(四)确定名单(9月20日前)

学院按照考核综合总成绩,各学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9月20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公布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及排名,如有学生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按有关文件规定依次递补。

四、实施办法与要求

(一)学院推免遴选工作要严格遵守教育部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要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强化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学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四)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网上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等手续流程,否则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五)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10月20日前结束。

(六)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以及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五、申诉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电话6601291,陈老师)、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68749)或校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6632915);邮箱:jiwei@aust.edu.cn(纪委办);yjszb@aust.edu.cn(研招办)。

附件:

1.安徽理工大学 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安徽理工大学 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

3.安徽理工大学 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4.安徽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