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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纳税的通知
资料来源:
日期:2013年02月27日 09:28 浏览量:
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纳税的通知
2013-02-22 10:58
发送人:袁健
各单位:
今接淮南市地税局紧急通知,要求我校年所得12万元以上职工于2月底之前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由于时间急迫,请各单位进行宣传,要求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附件中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交至我处,由我处汇总代为申报。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
填表说明:
1.所得年份:2012年;
2.单位税务代码:340403485319959;
3.表格前半部分的个人信息部分可在电子表格中输入并打印;
4.所得项目中的所得额含年终科研津贴,请务必使用铅笔填写(避免填错无法更改),应纳税额不要填写(我处计算后会与填报个人联系);
5.最后的纳税人签字必须个人手签;
6.申报表由各单位汇总后于下周二(2月26日)上午下班前交至行政楼812房间(联系人:袁健,TEL: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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