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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使用规定》的通知
资料来源:
日期:2013年07月30日 15:13 浏览量:
材料政〔2013〕27号 签发人:朱金波
关于实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使用规定》的通知
各系、实验中心:
随着我院实验室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高效有序地开展我院实验室工作,使实验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师生的教学和科研,经学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使用规定
附件二:材料学院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
附件三:材料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
附件四:材料学院低值易耗品、药品试剂等物品领用登记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抄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7月16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