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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操作细则

资料来源:      日期:2014年09月10日 10:48     浏览量:

 

 

 

 

 

材料政〔2014〕22号      签发人:朱金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操作细则

研究生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安徽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06〕34号)和《安徽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推免领导工作组:

组长:朱金波

成员:何昌珏 刘海增 范洪喜 郑林义 丁国新 盛绍顶 刘  银

张东晨 王  静 王  涛

    二、推荐条件

1. 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全国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在本科前三年(五年制的是前四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20%

3.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其它不良记录。

5.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校政[2014]46号)的规定,学生获一、二、三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排序第一者),考试无不及格课程(不包括重学后及格),且能获得学士学位,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直接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

6. 课程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优先推荐:

(1)两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奖励的;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论文的。

三、名额分配

我院推免生指标为12名。

四、选拔考试及要求

1.考试内容:

(1)专业基础课考试(总分100分);

其中:矿物加工工程专业考试科目:工程流体力学或煤化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复合材料专业考试科目:材料科学基础;

高分子材料专业考试科目:高分子物理和高分子化学;

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材料科学基础。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采用笔试结合面试,侧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加强对学生专业特长的考核。

推免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应对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打分,填写《安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打分表》,面试结束后随成绩一起交学院存档

2.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913日上午8:30 – 10:30,材料学院413教室;

(2)913日下午3:00 – 5:00,材料学院403会议室。

五、专业基础课、综合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20%,本科阶段前三年(五年制的专业为前四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占60%;

2.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0.+ 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0.+ 综合面试成绩×0.2

六、推免生名单确定

采用平时成绩、选拔考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推免生。根据各专业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七、注意事项

1. 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2. 参加推免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综合评价考生的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以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3. 注意保密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