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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学生中选聘2015级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资料来源:      日期:2015年09月02日 09:16     浏览量:

材料政〔2015〕25号            签发人:朱金波

关于在我院学生中选聘2015级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为更好地做好2015级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培养同学们的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12级至2014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聘辅导员助理协助2015级学生辅导员开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招聘10人。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先进、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细致,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9月6日。

四、选聘方法

1、自愿报名。同学自愿报名并认真填写《材料学院招聘辅导员助理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交辅导员处。

2、组织考察。学院党委参考报名同学的《材料学院招聘辅导员助理报名表》和在校实际表现综合考察评选,择优录用。

3、培训录用。报名同学被录用后经培训上岗,并颁发聘书。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报名!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