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冬季安全使用电器设备的通知
院办公室、各系、实验中心:
冬季来临,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各公用房使用取暖设施的现象增多,为了防患于未然,保障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预防火灾的发生,现就做好安全用电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院师生员工应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2、安全使用各种电器,人离开时,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总电源开关要关掉,保证所有电器(特别是大功率电器)处于断电状态。
3、各种充电电器在充电时,当事人必须在现场,以免发生意外。
4、严禁使用学校、学院禁用的电器,如:小太阳取暖器、热得快、电磁炉等,严禁使用明火。一经发现将按照学院
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若发现电路、电器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6、严禁私自更换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电线与电线之间不要交叉使用,不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请各系、室及实验中心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共创平安校园。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