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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4-2015年院级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决定
资料来源:
日期:2016年04月14日 14:05 浏览量:
材料学院工会〔2016〕3号 签发人:赵友宁
关于表彰2014-2015年院级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的决定
各工会小组:
根据校工会《关于评选2014—2015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工会〔2016〕20号)精神,学院组织各工会小组对照评选办法,认真开展了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推荐工作。经院工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的基础上,评选王周锋、杜超、周伟同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级2014—2015年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取得更大成绩。各工会小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紧紧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学校、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