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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资产清查应收账款审计函证的通知
资料来源:
日期:2016年07月11日 16:05 浏览量:
安徽理工大学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6〕8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事务所接受贵校委托,已进驻学校,进入实地查证阶段。
现根据审计要求,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请贵校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存在借款的本单位职工于2016年7月12日下午下班前到行政办公楼902会议室进行签字确认。
存在借款需函证的职工名单见附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