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操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安徽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校政〔2016〕1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推免领导工作组:
组长:朱金波 何昌珏
成员:刘海增 范洪喜 王庆平 丁国新 盛绍顶 刘 银 张东晨
刘令云 李攻明
二、推荐条件
(一)候选人的学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
2.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在本科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考试无不及格课程(不包括重学后及格),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外国语学院的学生通过专业外语4级考试,其它学院的学生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15%。
满足(一)中的1、2、3、4条件,在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负责制过程中,提前进入指导教师科研团队,经指导显现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经2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奖励的需经校体育部和指导教师推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可放宽到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40%。
1.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及奖励办法(2015修订)》(校政〔2015〕81号)的规定,获得一、二、三级别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奖励;
2.以第一作者且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论文;
3.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或者已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者外观设计;
4.在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奖。
三、名额分配
我院推免生指标为11名。
四、选拔考试及要求
1. 选拔考试
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侧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加强对学生专业特长的考核。候选人的考核分为学习成绩、综合面试和特长加分三个部分,考核综合总成绩满分100分(学习成绩占55分,综合面试占40分,特长加分占5分),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 = 学习成绩×55%+综合面试×40%+特长加分×50%
学习成绩按照候选人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的分数。
综合面试主要对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做出评判,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等。推免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应对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打分,填写《安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打分表》,面试结束后随成绩一起交学院存档;面试环节要全程录音、录像。
特长加分累积最高分值为10分,具体加分标准及认定,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校政〔2016〕110号)规定执行。
2. 选拔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9月10日上午8:30 – 11:30,材料学院403会议室;
(2)9月10日下午3:00 – 5:00,材料学院403会议室。
五、推免生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填写《安徽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
六、注意事项
1. 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2. 要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落实保密和回避的有关规定,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是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责任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 签有定向、委培等协议的应届本科生,如被列为推免生候选人,须征得协议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