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学位服借用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位服在学生毕业教育环节的作用,规范学位服借用管理,方便毕业生借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学位服借用使用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位服着装规范》穿戴。
2、学位服只向毕业班提供集体借用服务,不向学生个人提供单独外借。
3、毕业班在借用学位服之前,需统计好借用的尺码、数量,填写《材料学院学位服申请借用表》(学院网站下载),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由专人负责统一办理借还手续。
4、借用、归还学位服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18955419760 李老师),并按约定时间到学院资料室办理借用、归还手续。
5、借用学位服专项专用,用后及时归还;严禁对借用服装进行裁剪、改装等;不得出现有损于学院形象的情况,严禁再外借学位服;不得利用学位服从事商业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借用期间,使用者应爱护服装及配件。保持服装干净整洁,如有严重污渍将酌情收取清洗费用(5-10元/件);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服装原价赔偿(73元/套,含: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垂布、领带\领结、专用包装袋等)。
7、归还学位服时,借用经办人要配合进行检查,管理员应仔细检查验收服装情况(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垂布、领带\领结、专用包装袋\尺码、数量)是否与借出时一致、是否有污损等问题,如发现问题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并做好记录。经检查无损坏无污渍后,由管理员整理入库。
8、借用学位服的毕业班离校前必须办理完归还手续才能派遣离校。
9、学位服由学院组织定期清洗,分类分尺码保存。管理员负责学位服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处理。
1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