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工作细则
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工作细则
专业实践是培养和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技能,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旨在于使研究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实践,为其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和研究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奠定基础。为保证我院2018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有效提高专业实践质量,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校研究生〔2015〕3号)、《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9〕8号)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要求
1. 学院和指导教师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机制,为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2.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一般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3. 专业实践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
二、专业实践的方式
专业实践环节可采用以下方式灵活进行。
1. 可采取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专业实践环节。
2. 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资源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3. 依托于学校与企业、研究院所等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统一组织和选派研究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4. 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5.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在校内安排2-3月的专业实训环节,制定不少于10项的实训内容,保证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落实。
三、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1. 学院制定矿业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实践活动的实施工作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召开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动员大会。
2. 学院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要求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必须签订《安徽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1)。
3. 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必须按要求由导师指导制定计划,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在专业实践结束时撰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3),并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4)。
4. 专业实践考核通过,方可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四、专业实践的考核
专业实践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专业实践活动考核,计4学分;二是专业实践成果考核,计2学分。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持相关材料原件提交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记入学分。
1. “专业实践工作程序”完成相关内容,考核合格记4学分。
2. 专业实践成果考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记2学分。
(1) 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以安徽理工大学名义发表的学术论文,可视同为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和各类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2) 根据专业实践活动在校内本领域公开做一场学术报告。
(3) 以专业实践工作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4) 与实践单位联合开发一项新技术或工程/项目管理,本人在该项目中排名前5名者。
(5) 完成《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成果考核规定》中规定的申请专利情况、参加学科竞赛或科技成果鉴定与评奖、独立进行科研或自主创业等内容。
五、时间及材料要求
1. 4月26日前完成《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研究生本人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中上传专业实践计划表(PDF格式),纸质稿打印于4月29日前报学院审核,同时签订《安徽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交学院留存。
2. 2020年3月前完成《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 专业实践成果考核中“以专业实践工作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记2学分的,须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中明确相关内容。
安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