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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操作细则

资料来源:      日期:2013年09月16日 11:03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安徽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06〕34号)和《安徽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推免领导工作组:

组长:朱金波

成员:何昌珏 刘海增 范洪喜 郑林义 丁国新 盛绍顶 刘 银

周 伟

二、推荐条件

1. 按照学校研究生〔2013〕17号文件的推荐条件的及要求进行,其中,推免生平时成绩按平均绩点计算,排出各专业学生前三年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成绩达到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40%(全国CET-4考试成绩原则上达到425分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推荐。我院推免生指标为:学术型研究生7名,专业学位研究生5名。

2. 课程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优先推荐:

(1)两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奖励的;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论文的。

三、综合测试及总成绩计算

1. 综合测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采用笔试结合面试,侧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加强对学生专业特长的考核。综合测试总分100分。

2. 总成绩包括前三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三部分,其中本科阶段前三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占50%,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选拔考试成绩占25%,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占25%,三者累加为总成绩。

四、录取原则

1. 学术型研究生,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 学术型研究生达到学校所给的名额后,如兼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专业学位拟录取。

3. 只报专业学位的学生与名额限制未录取的申请学术型研究生(兼报专业学位)的学生按顺序排列,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时间安排

1.按学校时间节点要求进行。

2.学院推免综合测试时间:9月22~23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